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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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4139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简介:


  为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2007年在民政部党组的科学决策下,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成立,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同时设在学院,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高等职业教育、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民政政策理论和社会工作研究等职能。建院以来,学院按照“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办学、协调发展”的思路,以民政行业为依托,以服务社会为使命,适应市场、开放办学,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为民政事业发展及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被誉为“民政干部的摇篮”,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获得“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单位”、“中央机关文明单位”等20多项荣誉。


  区位优势突出,教育资源丰厚


  学院地处经济社会发达、文化底蕴深厚的首都北京,建有燕郊和大兴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06亩。其中,燕郊校区占地310亩,建有体育馆、图书馆和包括部级重点实训室在内的10多个实训中心、60多个实训室,教学实训设施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现有在校学生3000余名、教职工29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5%以上,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占80%以上,双师比例达70%以上,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先后有多名教师荣获“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及被评为“北京市教学名师”。在建的大兴校区位于北京新兴的高校聚集区,占地596亩,建成后将是一所集现代化、数字化、园林化为一体充满活力和时代气息的新校园。


  依托民政行业,专业特色鲜明


  学院立足民政、面向社会,设有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儿童服务与管理)、民政管理(彩票营销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救助社工、社区社工)、社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假肢与矫形器设计与制造(假肢技术、矫形器技术)、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15个涵盖民政各个领域、社会亟需的特色专业及专业方向,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技能型人才。


  培养模式多元,就业前景广阔


  学院坚持实行开放式办学战略,先后与20多家企事业单位、行业机构建立“合作研发、合作育人、合作就业” 人才培养机制,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师生互访和培训活动,并探索实施“2+2”、“3+1”等多种学生赴海外培养渠道,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技能型人才。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达98%以上,一次就业率达96%以上,推荐专升本比率达15%以上、录取率达>70%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得到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绿色通道畅通,奖助体系完善


  学院大力拓展各类奖励和资助渠道,形成了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入学奖(助)学金、贫困补助以及天津鹤童奖学金、德法利奖学金、天津医养奖学金、社会福利基金会、华民慈善就业扶助项目等20多项社会专项奖助。其中,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16500元。奖助学金面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有效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力保障贫困学子圆梦大学。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2012年3月国务院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提出“民政要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学院作为民政部直属院校,是国家民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和主渠道,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专业计划按照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分开编制和录取,最终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二、录取办法


    1.高职单招考试录取采取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参考职业技能评价的方式进行。高职单招计划根据考生有无学考成绩分类编列、分类录取。


    2.各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总分相同时,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参考经高中毕业学校认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择优录取;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参考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社会考生提交的相应作证材料)择优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原则同一志愿录取原则。


    4.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项考试中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5.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6.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三、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2.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向我校提出申请(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处(招生办),联系电话010-61591719)。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免试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普通类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学年。


五、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民政公益事业助学金等多方渠道获得奖励和资助,其中,学生获得的最高单项奖励额可达8000元/年,一学年累计获得的最高奖助额度可达21000元。奖学金、助学金可覆盖学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八、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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