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单招)代码14047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院校,旨在为现代社会培养经济管理领域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独立颁发国家普通高等学历文凭.
学校现有三简路校区、正定校区和西柏坡校区三个校区。三简路校区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三简路16号,可容纳学生人数5000人,主要以中职、职业成人教育为主;正定校区位于石家庄市正定区,占地面积600多亩,可容纳学生人数10000人,主要以高职大专教育为主;西柏坡校区位于国家著名的5A级景区西柏坡,占地面积2000多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校区设备完全按照国家教育部本科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十三五期间全部建设完毕。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共有八个系,设有46个专业。其中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5个,特色专业9个,校级精品课程32门,校级教学团队15个;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际经济与贸易、药品生物技术);自2011年以来成功申报两个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被石家庄市团市委评为“石家庄市先进团委”称号;2017年荣获“第七届河北省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7248人,中职在校生3000多人。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489人,其中正高21人、副高127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韩国多所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设有中韩国际交流学院。学校将以“专家治学,诚信河北,专业教育,科普中国”为己任,为河北乃至全国培养更多的复合型涉外人才。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新校区(本科筹)将按照国际级一流本科大学的标准,规划筹建成为一所“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体的综合性大学。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秉持“立本笃志勤业广学”的校训,本着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学会生存,为社会培养和谐人才的办学理念,殚精竭虑,继往开来,大胆创新,不断探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开创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1招生对象
取得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招生专业
3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考时间: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
(二)报考方式:网上填报志愿
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的单招章程,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
考生须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到我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现场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为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现场确认单独考试招生报考信息;
2、考生高考报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获奖证书需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如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请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报考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7、考生所交材料和报考考试费概不退还。
4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待定
2、考试时间及科目:待定
考试时间 | 专业 | 科目 | 形式 | 地点 |
9:00--11:00 | 所有专业 | 综合素质测试 | 笔试 | 学院正定校区 |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300分。
2、笔试的基本要求。
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相关文化知识测试。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1、考生最后成绩由综合基础测试成绩和职业素养测试成绩组成。
2、各项优惠政策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5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综合考试及职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考试: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6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7监督机制
(一)学院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本次自主招生工作。
(二)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三)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本省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者追究相应责任。
8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西广场)乘148路公交车常山西路(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
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常山西路(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京津冀招生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